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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首页 - 公告通知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推荐2023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8-3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厅〔2026〕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北京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21〕79 号)和《北京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北工商校发〔2022〕2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推荐免试生工作

为促进和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提高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质量,规范推免工作流程,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我校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获得学校推荐的学生简称推免生。

二、 推荐免试生遴选原则和条件

(一)遴选原则

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首要依据,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在具体操作中,要在对被推荐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二)遴选条件

申请的推免生应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参加推免遴选的学生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贯通培养或独立学院学生)。

2.爱国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优良,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一票否决,不予推荐。

3.获得本人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前三年的必修课程学分并预计能够按时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5。

4.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含)以上或四级达到500分以上;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的,成绩达到国家四级70分(含)以上。

5.思想政治类必修课程,课程平均分须达到 85 分(含)以上。

6.学生获得学科竞赛奖励、已被认定的科研成果可在推免过程中予以加分,加分细则参见学校相关制度。

7.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序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85%+学科竞赛获奖加分*5%+已认定的科研成果加分*5%+三年平均德智体美劳综合测评成绩(百分制换算成五分制后)*5%(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且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总分不设上限,同一专业推免生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综合成绩后在学院内排序。

8.通知中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所在专业计算绩点(教务系统中执行计划绩点)。

9.双培学生综合成绩计算详见《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推荐2023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双培)》。

三、 推荐免试生名额的分配

教务处、学生处根据教育部下达学校推荐免试生的控制名额,按照相关会议精神,重点向相关专业倾斜。本次商学院的直接推荐免试生名额共53个。

学院按照各专业在校人数将推免名额分配至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方法如下:

(一)各专业推免基数计算方法:商学院本科各专业人数÷商学院2023级本科生总人数×商学院直接推荐名额+专业动态调整定向奖励名额+综合奖励名额

(二)各专业推免入围名额计算方法:商学院各专业推免基数×150%入围比例。

(三)各专业上报名额计算方法:各专业推免基数×120%上报比例。最终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2023级在校生人数

推免基数

推免入围人数

推免上报人数

会计学

177

19

29

23

财务管理

67

12

18

14

工商管理

68

7

11

8

市场营销

24

3

5

4

物流管理

55

6

9

7

供应链管理

25

4

6

5

会计学(双培)

17

1

2

1

工商管理(双培)

14

1

2

1

合计

447

53

82

63


(四)专业动态调整定向奖励名额直接奖励到对应专业,综合奖励名额由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量各专业生源基础、培养过程管理水平及毕业生职业发展质量等因素,统筹研究决定。

(五)计算各专业推免名额时,按四舍五入取整。各专业如有放弃名额,首先在本专业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平均绩点排序)。若本专业出现名额空缺,则按各专业舍去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列顺序递补,优先分配给舍去比例高的专业,并在该专业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平均绩点排序)。

(六)会计学(双培)、工商管理(双培)如有名额空缺,则指标回转对应专业。

(七)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四、 商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组织与流程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副院长、院长助理、学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荐免试生的推荐工作。其中,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领导和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樊江涛、何玉润

副组长:张 悦、闫 可

成  员:赵 川、张晨宇、刘长泉、王长斌、徐正达、刘金钊、崔 丽、朱 蓉、李慧聪、陈立彬、鲁 昱、朱宇婷、丁雪辰、张 奇

(二)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生材料审查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推荐免试生的学科竞赛奖励及科研成果审核工作。院推荐免试生材料审查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张 悦、张晨宇、崔 丽、朱 蓉、李慧聪

(三)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四)推荐免试生的工作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凡符合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于2026年8月31日-9月2日17点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报名及相关材料,过期未提交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的选拔。

2、资格初审。9月3日-4日,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及有关具体规定,对申请对象进行学籍、违纪情况、绩点、综合测评、英语、政治面貌、社会工作等基本条件审查。推免学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绩点成绩排序)。9月7日-8日,资格审查和排序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公布信息包括:学生姓名、专业、绩点、学科竞赛加分、科研成果加分、综合测评平均分等。

3、确定初选名单。9月9日,学院按分配名额1:1.5的比例确定推免初选名单。并将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9月10日,学院按分配名额1:1.2的比例确定推免名单,将推免学生名单、学生申请表格加盖学院公章,报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学校确定最终名单。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正式推荐和候补学生名单。教务处在学校网站公示推免生名单。

5、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本单位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若子女在本单位参加推免时,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

五、 违规处理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六、 附则

本暂行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商学院所有。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

2026年8月31日


作者:本科教务办公室

编辑:刘卓

审核:闫可

审定:樊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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