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2019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和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办法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成才,催人奋进,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2015年7月修订)第二章优秀学生奖学金第四条毕业生奖学金的评定要求,现制定商学院2018届毕业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一、毕业生奖学金的评定要求
(一)综合测评工作基于17年学生手册,每一项都采取百分制打分,在毕业前进行,根据学生离校表现、就业态度、诚信度评价、宿舍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奖学金评定办法采用4+1模式(即离校表现、就业态度、诚信度评价、宿舍成绩四项内容+毕业论文评定)。
(二)一等奖学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二、三等奖学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良。
(三)宿舍通报批评次数过多,宿舍卫生不合格,欠费都不能评选毕业生奖学金。
(四)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评奖标准和比例
一等奖   1000元/人 评奖比例范围 班级学生人数的5%
二等奖   600元/人 评奖比例范围 班级学生人数的15%
三等奖   400元/人 评奖比例范围 班级学生人数的20%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各班在5月25日前组建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综合测评小组成员一般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就业小组组长、学习委员及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须占班级学生总数的10%,可由班会选举产生,也可以在原来基础上根据班级实际情况适当更改。
(二)5月24--29日,各班召开班会并部署综合测评工作,对每位学生进行打分,填写综合测评模板并在班级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结束,要求所有学生本人在经公示无异议的模板签字确认并交班主任签字。
(三)5月31日—6月1日,各班上交班级签字的综合测评数据表,学院审核。
(四)各班进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评选并上报学院,学院审核。
(五)毕业论文成绩出来后,结合毕业论文成绩审核各位同学的获奖资格,学院公布并公示毕业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期三天,有异议的学生在公示期限内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核实后进行答复,过期不再受理。
(六)学院向学校报送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三、具体评分细则
(一)综合测评总分=离校表现+就业态度+宿舍成绩+诚信度评价
(二)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总分排名,要求一等奖学金论文成绩为优秀,二、三等奖学金毕业生论文成绩为良好。班级若没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名额作废。
(三)评分标准如下:
离校表现(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打分,根据大四一年的出勤率、各项班级工作参与度、配合度,由班级测评小组打分):
满分100;表现优秀、突出者给予90-100;表现良好给予80-90;表现较差给予80以下。
就业态度(由班级测评小组根据就业去向落实情况、是否违约等打分):
已签约、考研录取、出国收到offer者给予90-100;已落实工作但尚未签约的80-90、至今未落实工作的70-80;违约的给予70以下。
诚信评价由班主任参照学生所写毕业总结给予分数。
注:诚信度评价由班主任打分,可以参考毕业总结,也可以让班级同学撰写大四学年总结。就业态度和离校表现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打分,学院审核。

未尽事宜请咨询综合楼509 赵老师 
办公电话68983855。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附件1 综合测评模板
附件2 阜成路校区宿舍成绩
附件3 2019年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