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之规定,特制定商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优中选优的原则,坚持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原则。

二、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2021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安排,此次评选商学院可向学校推荐8名研究生候选人(该名额面向2019级、202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2020级MPAcc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名非在职MBA候选人。

三、学院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系主任及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秘、研究生学生代表。

四、学院评审程序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于10月7日21: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btbu_yjs@163.com,于10月8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阜成路校区西区综合楼513室。申请材料包括:

【电子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鉴定表》(附件3,含导师鉴定意见和班级鉴定意见);《学院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附件4,其中学习绩点转化成满分为5.0的形式);研究生科研成果加分表(附件6);2021年商学院研究生国奖发展潜力打分表(附件7)。

请以压缩包发至指定邮箱,名称为“班级+姓名”格式。

【纸质版】封面+所有电子版材料+创新成果(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发明专利授权等)证明材料+纸质成绩单+荣誉证书复印件,所有材料暂交1份。

(二)学院在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进行初评,拟于10月12日下午组织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现场答辩,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答辩人需对照PPT进行不超过3分钟的陈述。

(三)学院于10月14日至10月20日(五个工作日)对推荐候选人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把推荐材料上报学校。

五、咨询及提出异议方式

学生如有疑问或对公示的推荐候选人有异议,可到阜成路校区西区综合楼513办公室咨询或反映,电话010-68985537,异议需在公示期内提出。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21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鉴定表

附件4:学院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附件5: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附件6:研究生科研成果加分表

附件7:2021年商学院研究生国奖发展潜力打分表

附件8:商学院研究生申请材料(封皮及目录)

附件9: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